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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专家学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24 15:19:0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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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改革保障阳光审判

观点:不能再用行政官员的模式来管理法官

《决定》中一大亮点是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田成有坦言,当前制约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因素依然存在,其中最深层次的障碍主要是行政化。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就是消除行政化干扰,推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一项重要改革。”他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的巡回法庭与目前有的地方设立的“巡回法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之目的主要是确保“阳光司法”,因为“一定是当地影响很大、争议很大、群体性纠纷、复杂性的案子才能上升到巡回法庭解决”,而后者则重在便民利民,让偏远地区的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官司。

田成有介绍,云南法院系统将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改革:第一,进行法官的遴选,推进法官人员分类的改革,让法官少而精;第二,逐步推进省级统管州县法院人财物;第三,推行法官的职业保证,提高法官的地位和待遇,不能再用行政官员的模式来管理法官;第四,实现法官的责任制,谁申办谁负责。

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

观点:扫除挡在当事人维权路上的拦路虎

立案难,是挡在当事人维权路上的拦路虎。《决定》给出了振奋人心的答案:“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意见最集中的一个问题。”田成有和杜晓秋说,来打官司的人都是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犯才来寻求法律的保护,立案难实际上就把人民群众的很多合理诉求挡在了门外。而现在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将有效引导一些纠纷通过诉讼渠道来解决,是一项便民的好举措。

田成有同时提出,法院也要改变观念,树立立案登记方便人民群众的思想,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习气,加快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等配套机制。

完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

观点:把更多法律界精英吸引到法官队伍中来

《决定》提出,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拿什么吸引优秀律师、法学教授进入法官、检察官序列,成为摆在司法改革中的一道应答题。

“如果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我第一个报名。”杜晓秋在访谈现场表示。他说:“让优秀律师进入法官队伍是增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有效途径。首先,优秀律师必须具备坚定的法律信仰;其次,优秀律师经过了严格的选择和淘汰。”但他同时提出,优秀律师如何从体制外转入体制内,还需要有具体的措施。

“我们下一步会有具体的方案。”田成有当场回应。他认为,法官是一个专业化、精英化的群体,进入之门应该更加开放、多元、包容,努力吸引更多精英化、专业化的人才,让法官队伍保持更加有信仰、有良知、有经验、有学识、有担当。

“有了队伍和人才保障,法治云南的步伐才可以更加快速、更加稳健。”田成有以此进行总结。

责任编辑: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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