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察局召开的通报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成效。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0件(涉及县处级16人,乡科级45人);结案89件,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分别同比上升47.1%、32.8%、39.7%;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24万元。
当天,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察局还向媒体通报了几个今年查处的典型案例。
五华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建卿受贿案
2010年至2013年,刘建卿在担任五华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绿化项目工程、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施工方负责人人民币共计100余万元。
石林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龚红春受贿案
2008年至2012年,龚红春在担任官渡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安排、协调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多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艾某某及罗衙社区总支书记杨某某送的人民币共计90余万元。
官渡区原副区长喻飞受贿案
2008年至2012年,喻飞在担任金马街道党工委书记、官渡区委办主任、区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在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艾某某人民币共计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