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云关注 > 正文
城乡“两保”合并 释放改革红利
      发布时间:2014-05-26 13:01:36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变化

并轨后将实现“四统一”

城乡“两保”并轨后,将在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方面,实现“四个统一”。

制度名称 依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保险法规定,合并后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行,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政策标准 新农保与城居保原来分别设置的每年缴费5个档次和10个档次,将统一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城乡居民缴费将有更多选择权。

统一管理 “两保”合并后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将“两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

信息系统 将通过整合原“两保”业务管理系统,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共同构成了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两保”并轨的任务和目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同时,“十二五”末在实现“两保”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基础上,2020年前还将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意义

从养老保险开始衔接城乡

“两保”试点初期,为及时总结经验和加快制度普及,依据农村和城镇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了城、乡两套制度。但随着“两保”的建立和制度全覆盖,城乡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资源分散等矛盾也开始凸显。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运行,是城乡二元结构在基本养老领域的体现,既存在着事实上的一些不公平,也造成了成本方面的浪费。

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制度极为类似,又是先后设立,加之城居保制度的参保人数很少,因此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将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了。

今年2月21日启动的城乡“两保”并轨改革,标志着我国城乡基本养老,开始从城乡制度分别建设的阶段,进入到打破公共服务城乡二元制度、推进制度并轨的新阶段。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城乡居民共享统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推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两保”并轨作为养老制度改革的一项破冰之举,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城乡之间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实现公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也要去除不合理的制度差距。

正因此,城乡“两保”并轨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本身。当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城乡二元局面之后,民众对另一重意义上的并轨,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融与并轨,完全有理由抱以更多的期待。

责任编辑:钱霓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