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解
“两保”并轨6大变化
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两保”并轨后,将从以下6个方面,为广大城乡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1、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惠及更多的城乡居民
《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这就意味着,原来没有被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全部纳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2、提供了更多的缴费档次选择
原来“两保”分别设置的100-500元5个档次和100-1000元10个档次,并轨后统一为100元-2000元12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还强化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有利于引导参保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3、参保人员的权益将更有保障
《意见》明确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也就是说,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4、待遇进一步提升
《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支付终身。同时提出要建立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以每年缴费300元这一档次为例,交足15年是4500元钱,加上15年财政补贴的450元钱,共有4950元进入个人账户。等到参保人年满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时,参保人每月可以领到125.6元养老金,不到3年就可以把本金拿回来了。如果考虑到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这一因素,那么本金的回收周期实际上会更短。
此外,《意见》还规定,对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全部余额都可以继承,而不再剔除政府补贴。
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为方便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要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6、养老基金的安全运行与保值增值将更有保障
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管理后,有利于形成更大的养老保险“资金池”,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公平权益。同时,随着养老基金监管水平的提升及统一投资运营,养老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也将更有保障。
新闻延展
事业单位人员将参加社保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而此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保,被普遍认为系对《决定》的贯彻实施,再次释放“养老金并轨”即将启动的信号。
记者 朱绍云
编辑 彭旋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