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推进民族干部培养示范方面,昭通每年拿出40个指标,定向招收少数民族公务员。2013年,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40名,2008年以来共计招录241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总量不断增加;11个县区有6名县区委书记或县区长是少数民族,2008年以来市委共提拔使用了93名少数民族处级干部;举办了全市第十一期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80人,专门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分别为学员作了十八大精神解读、产业发展建设、宗教政策和法规、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着力做好民族工作等专题讲授,并对学员进行民族歌舞培训。
在大力推进民族关系和谐示范方面,昭通创造性地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责任制分共同责任和特别责任拟定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召开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形势研判会,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进行深入分析,定期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进一步抓各级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把工作做在平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了重要时间节点期间无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充分利用禁毒宣传日和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2场次、受教育15000人次;昭阳区文渊民族团结和谐示范社区被授予省级民族团结和谐示范社区,鲁甸县民富社区和谐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散居典型里“探索经验”
2150个民族聚居点,如何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如何共同繁荣发展?
昭通在不断思索。昭通正以示范区建设作为龙头和突破口,着力打造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寨及示范户,以示范乡镇、示范村寨、示范户带动面上民族工作,积极开展散居民族地区示范典型创建。
符合昭通散居民族工作实际的民族工作之路从散居民族政策体系建设开始。
2008年以来,昭通市委、市政府紧密结合昭通民族工作实际,出台了9个事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部门出台了5个配套文件,基本建立起了符合昭通散居民族工作实际的政策体系,对推进散居民族政策体系建设、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到扎实推进民族乡建设,再到重点实施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等等,昭通市正在不断探索散居地区民族发展的经验。
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共整合各类资金近50亿元投入民族地区建设,增强民族地区发展后劲。
首先,市直部门、县乡单位对143个民族村寨、近万户少数民族家庭实行了挂钩帮扶;
其次,2010年,昭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用三年时间建好民族乡”的目标。
再次,2013年,昭通市启动了80个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由42个市级领导和38个市级部门挂钩帮扶,规划3年投资8.6亿元,重点帮助村寨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民族团结示范点,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切实增强了民族村寨发展后劲。
这种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强势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在全省尚属首创,开创了散居民族地区发展模式先河。
与此同时,昭通市注重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注重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
此外,昭通还积极抓好特色村寨建设、民族民间文艺会演、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民族文化传承人和文化遗产的申报、民族学会建设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对于散居民族地区的民族工作经验,昭通给出了“民族政策是保障、领导重视是关键、调查研究是基础、齐抓共管是根本、民族干部是桥梁、民族人才是希望、民族文化是灵魂、群众支持是动力”的精彩答卷。
孙本梁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