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通过云南司法信息网正式运行。开通12368手机短信推送服务。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67762篇,省高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居全国高级法院第7位。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公开开庭、听证、执行案件1487件次。
不断完善审判机制。出台云南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刑事量刑工作。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制定《毒品案件证据参考》。规范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审查行政案件申请再审和申诉程序,明确小额诉讼案件受理标的金额,推动办案规范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
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涉诉信访改革情况,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开展代表委员定向结对联络。建立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常态机制。认真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三、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两个中心”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立案查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24项服务职能放至“前台”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使诉讼更加便捷高效。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网络查控、执行联动、应急处置、监督管理等功能,极大提升执行效率和水平。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4756件,执结57715件,执结率89.13%,执结标的246.5亿元。
积极推动诚信社会建设。与省文明办等八部门联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备忘录》。全省共有7456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老赖”自动到法院履行债务。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专项活动,对69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11人追究刑事责任。50万元以上的涉诉资产拍卖全部纳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和网上交易,委托拍卖362件,成交164宗,金额12.39亿元。
高度重视民生权益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帮扶失足少年重归社会。依法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害儿童、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案件928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追索农民工工资、“三养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重点,执结涉民生案件1497件,执结率为91.06%,执结标的6224万元。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将刑事被害人救助、信访救助、执行救助统一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办理,对1560件2174名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1781.71万元。
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推行网上立案、远程立案、网上办案,通过山区法庭24小时电话立案服务、“集市法庭”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努力实现司法服务的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加强巡回审判,在交通不便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达73%、案结事了率达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