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推动审判事业科学发展
涉诉信访改革取得实效。建立诉访分离、首办负责、案件终结、责任倒查和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等工作机制,引导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妥善解决,去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43%,进京访案件同比下降17.78%,降幅居全国法院第一,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积极探索审判机制改革。在楚雄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改革试点,解决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问题,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增至4967名,参加审理案件44655件。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在法院人、财、物、债、案基本情况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情,确定昆明、普洱两个中院及其辖区西山、寻甸、思茅、景谷四个基层法院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并拟定了《云南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19项配套制度。
五、坚持推进“两庭建设”,夯实法院工作根基
扎实抓好人民法庭建设。修订人民法庭量化考评办法,完善人民法庭工作科学评估机制。大理市喜洲人民法庭、永善县黄华人民法庭、罗平县板桥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庭”。李纪恒书记到邓川法庭调研,李纪恒书记、陈豪代省长为新建的独龙江人民法庭揭牌,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法院干警倍受鼓舞。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契机,统筹规划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法院“四级专网”互联互通。全面推进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开展视频提讯1226件1973人次。加快数字化法庭建设,建成数字化法庭203个。
着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坚持重心下移,将审判资源、物质资源更多向基层倾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落实业务办案经费4.57亿元。完成“两庭”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25个,建设资金到位1.47亿元。
六、坚持提升能力素质,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以“素质提升年”活动促进队伍能力提升。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竞赛激励、狠抓业务培训。全年共培训干警5455人次。以“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为突破口,强化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实行干警全员承诺制,干警向院党组作出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承诺,并将承诺事项在办案前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主动接受监督。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动队伍作风转变。省高院积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169条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深入开展“六难三案四顽症”整治活动,下发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的暂行规定,采取“项目化”推进方式抓好整治工作。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引领队伍风清气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实施云南省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有针对性地开展每季度一个主题的司法廉洁教育。先后对省高院机关及17个中院、60个基层法院、5个人民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
以深化法院文化建设铸就队伍法治信仰。评选“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师宗县法院、隆阳区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福贡县法院邓兴获“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全国优秀法官”;西山区法院吴娴等6人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昆明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杜跃林获“云岭楷模”、“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56个集体和60名个人受到中央、最高法院及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的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的需要,在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人员配置不够合理,审判机制创新不足。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两庭”建设资金还没完全到位。少数干警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司法行为不规范,极少数干警违纪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