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生态环保6个一体化建设,增强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力,把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引擎。加快推进六大城市群建设发展,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南北经济带、沿边开放经济带、澜沧江经济带和昆保芒瑞经济带建设,努力形成连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面向南亚东南亚,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九、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三十一)稳定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播种面积底线,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做大高原粮仓,提高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增强云南粮食产销平衡区的自我平衡能力,建设西南粮食安全基地。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整治和耕地质量建设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三十二)积极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在“特”上做文章、下功夫,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约度、高科技农业,发展品牌农业,拓展农业生态、景观、旅游等多样性功能。抓好优势农产品和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优势特色经济作物向最适宜区聚集发展。抓好冬季农业开发。强化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山地牧业,推进高原生态牧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南方常绿草地畜牧业基地、生猪生产基地和畜禽产品加工基地。培育壮大水生水体经济,打造高原生态渔场,推进库区生态渔业建设。推动以木本油料为主的林产业集约化、集群式发展,做强高效林业。
(三十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有序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加快培养新型农民。推动农业向农产品加工、流通及休闲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大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市场、区域性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农机生产交易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农业交流合作,扩大农产品进出口规模。
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三十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成为全国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绿色生态和谐宜居区、民族生态文明传承区和制度改革创新试验区。
(三十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持续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实施森林云南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城乡绿化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绿色植被面积,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及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源的监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