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
所谓“一纵”,就是对省对下实施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进行绩效考核。
2006年,云南省财政厅开始探索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综合绩效评价制度。自2009年在全国首次引入专家考评机制后,逐步形成了考核全面、奖惩有力、成效明显的绩效考核新机制。
一是公平合理地确定参评县范围。从每个州市从所属获得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大于500万元的县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参评县参加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绩效考评。
二是着力改进完善考评内容及方法。重点对资金投向的合理性评价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水平进行考评。资金投向合理性考评主要考评各县可用财力中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等重点民生支出的比重和变化情况;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水平考评,根据近两年间相关指标情况,评价年度间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及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效率,评价内容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公共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等多个指标。
三是开展专家评审,通过构建科学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积极邀请高等院校、人大、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专家委员会,与此同时,还邀请具有实践经验的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各州市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以及部分县级财政局局长参加专家评审委员会,努力构建科学的专家评审委员会。
四是奖惩并重,合理确定评审结果应用机制。凡在评审中总得分排前5名的县,省财政对其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公共服务。凡在评审中排后3名的县,由省财政厅发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就财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指标下降等问题进行整改,与此同时,在两年内,所有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采用“额度下达,项目报审,全程跟踪,预算公开”的方式进行管理,指导县级强化转移支付管理。
随着云南省纵向绩效考核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通过绩效考评,能够及时发现各地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帮助改进完善管理,明显提升了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水平。二是综合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后,无论是参评县还是非参评县,均能够在研判自身公共服务差距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有序地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