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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置有法可依
医闹将无计可施
医患纠纷是时常见诸于媒体的新闻。这其中既有患者因收费、服务质量等要投诉的小纠纷,也有人命官司等大事件。而如果处理不当,小纠纷也容易酿成大灾难。
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医患纠纷在所难免。但常常出现闹医院、打医生等“医闹”行为却实属不该。究其原因,无非是违法成本太低。因为无相关法律,大部分医闹最终都不会得到太重惩罚。于是,全国各地频现专业医闹,给医院正常工作带来很大干扰。
同样,医院在医患纠纷中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也是《条例》关注的焦点。对于患者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医院应该在规定时限内给出答复。只有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了,医患纠纷的解决才有可能公平合理。
此次新《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种第三方调解方式。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时说到,之所以设立第三方的调解机构,就是为了让医患纠纷的双方都能有一个合理“泄洪口”。第三方调解是我省在处理医患纠纷实践中摸索出的好经验,通过在昆明、玉溪的几年的试点,第三方调解因为立场客观,颇受双方好评,两地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案例】在我省,针对医护人员的暴力事件并不罕见。虽然医院一再呼吁有什么事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法,但一怒之下打医砸医院者仍大有人在。
今年9月1日,一位六旬老人爬上位于陆良县中枢镇戴家尧医院门诊楼顶层欲跳楼轻生。事出老人与医院发生民事纠纷,与医院方面没有达成协议,遂采取极端方法;11月15日,一个患尿毒症晚期的患儿因多器官衰竭,在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死亡,其父母在医院暴打当事医生,造成该医生多处受伤;12月13日,因为婴儿不治身亡,50余人在昆明市儿童医院殴打医生及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