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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民意提升素养
      发布时间:2014-03-28 11:13:5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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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达沟通渠道

易晖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正成为倾听群众意见、改进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彰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而且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信访在民间俗称上访,是一种古老的民意表达方式。早在尧舜时就在朝前树立旌幡,各交通要道都竖立“谤木”,让民众在旌下或“谤木”上陈述对政务的建言和批评。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体现的是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理念有共通之处。

健全的民主制度与偏激的民粹思潮不相容。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不能片面鼓励“信访不信法”。有学者认为,民主是法治的副产品,法庭给控辩双方提供平等的话语权,就是一种民主启蒙教育。在树立法律的权威,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处理的同时,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已明确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这些细化而可行的新举措将剥离上访的人治色彩,导向法治和民主的轨道。然而,对于大量未涉法的正常诉求,仍需敞开大门,通过热线电话、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为群众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

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带着民族DNA基因的“中国式民主”。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以及推广建立“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将法治和民主、信访工作和群众工作融为一体,倒逼各地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效率,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本级和属地,用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防止矛盾上行。

人民民主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即是完善人民民主。民主并非哪个国家的特供品,从信访制度的演变完善就可以看到非暴力、重协商的“中国式民主”在逐渐成熟,这对于坚定我们的道路自信,大有裨益。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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