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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民意提升素养
      发布时间:2014-03-28 11:13:5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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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民民主是我们始终高扬的旗帜,人民民主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经验反复表明,国家只有充分代表民众意愿,努力维护国民利益,才能赢得国民的认同。建设优质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必须形成民主素养、民主习惯,进而充分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夯实基层基础

刘晓颖

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2009年在昆明市富民县农村的一次关于基层民主的调研。

2007年3月,昆明市富民县永定镇永二村村民收到了一份“文件”,每户一份,签收还要按红指印。这份“文件”叫村情简报,由村委会向村民报告季度工作情况和财务收支。我到村里的时候,这件事坚持了两年。在村民李希蓉家,我提出想看看发到她家的简报。结果,老太太拿出一小叠留了两年多的简报,用回形针工整地别好。它们和水电费账本、重要票据放在一处,成为家庭档案的组成部分。当着村党总支书记的面,她说:“村干部做了哪些事,这些事是怎么做的,过多少年我都可以从简报中查到。”乡村民主实践,唤醒了村民的维权意识、监督意识。

信息公开,是群众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敞开门让阳光照进来,才能让人看清楚这屋里有些什么,哪些地方需要打扫,哪些地方需要改变,把当家事儿做得明明白白。所以,一直以来,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最受群众关注。但搞了很多年,一些地方还存在公示信息严重滞后,公示栏形同虚设的情况。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信息是真公开还是假公开。

当年富民的“村情简报”是以刚性制度来推动的,要求由一年一次变为一季度一次,公示内容以财务为核心,由公示栏固定公开发展为入户公开。最为关键的是,这项工作由纪检部门组织实施并督办,实施成效与乡镇党委年终考核挂钩。村总支书记认为,这样做让村干部感到“对上对下都要负责”。

这话说到了问题的根儿上。用制度权威保障信息公开的做法,还原了干部与群众、管家与当家这两对关系的本来面目。这样的公开,或许源于制度的“被动”,但坚持下去却能成为一种训练,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管理者与群众双方的民主素养,为更为全面深入的公开、以及公开后的参与培厚信任的土层。

发展基层民主,决不能把“公开”当做一种姿态,应该让“公开”从宣传角色回归到传递信息的本位,从“官本位”回归到“社会本位”,进入“百姓想知道”与“想让百姓知道”的互动状态,在自信中赢得公信。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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