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从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到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近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形成了“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一段时期,一些领导干部对“发展就是硬道理”理解片面,认为主要领导的责任,就是要盯住改革、发展与稳定;认为党委是管“大事”的,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认为谁出了问题就打谁的“板子”,标榜“权责分明”。
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积极行动,针对地区行业特点,创新机制平台,实施有力举措,确保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作为事关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一举一动,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其职能既涉及宏观政策制定,又有直接的窗口服务,服务和管理涵盖对象广,廉政风险点多。对此,该厅主要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思想带队伍的第一要务,作为队伍管理的核心和业务推进的基础保障来抓,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选用干部上,既重“才”又强调“德”,从制度设计上加强选人用人责任,加强纪检部门参与干部评价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管控廉政风险,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和事业发展。
“主动自觉地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委书记陈玉侯用4个“重要”和4个“亲自”阐明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西双版纳州除了在思想上强化主体意识外,更加注重在责任制度、监督制度、追究制度上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勇于担当,在深化改革中发挥主体作用。
“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深入人心,示范带动、正风肃纪的正能量正在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