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创新平台
落实主体责任的“大理路径”表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贵在创新。大理白族自治州委着力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完善创新责任制考核方式,分别制定了县市和部门考核内容及标准;深入推进作风整治,推进开展明察暗访常态化。截至3月,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04个、处理232人、党政纪处分38人;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情况汇报制度;建立州、县(市)、乡、村四级监督平台1269个,更新145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推进以投资项目三级联动审批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绩效评估规则;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优化调整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上级带下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大理路径”是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思维、创新机制,不断更新升级廉政建设“防火墙”的一个缩影。
云南师范大学与省纪委合作,在全国率先创设纪检监察学院,向全国招生,按照有理论、有实际、有创新、能管用“三有一能”的办学理念,开创“学历教育、干部培训、廉政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模式。这是我省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长效机制。
随着我省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展,任务不断增多,方法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在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套上“紧箍咒”的同时,主体责任也越来越明晰。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渐形成,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必将为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记者 崔仁璘 李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