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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减少非理性
      发布时间:2014-11-11 11:32:3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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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春:“双十一”的时钟敲响,本是光棍们苦恼不堪的日子,却演绎成堪比嘉年华的盛世图腾,许多人的手指瞬间痉挛,点击,加入购物车,确定,付款,掏空现金流,刷爆信用卡,为电商大鳄的成功埋单。

然而光鲜的成绩,掩盖不住资源的浪费。“双十一”消耗了自然资源,也浪费了社会资源。在商家打折的诱惑之下,许多人买了一年也用不完的产品。而商家为吸引流量,开发了许多抢红包的小游戏,让你浪费无数时间去浏览平台,因小小红包而买了许多可有可无的东西。商品包装所造成的垃圾,更增加了环境污染。

此时我们必须提倡适度消费、生态消费。疯狂的购物行为固然拉动了内需,然而一旦陷入拜物教式的狂欢中,很难迸发出精神文明的火花。可以说,非理性购物弊大于利。

点击后悔权

王旭东:今年“双十一”有别以前,因为消费者已经拥有了“后悔权”。今年3月15日,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今年7月份,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召集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约谈,约谈的主要内容就是与参会电商“约法三章”,督促电商企业履行《消法》中的“无理由退货”规定。

网购时代,需告别“吃亏是福”。法律法规赋权之后,消费者弃权总不是最佳选择,虽然这也是一种权利。在“双十一”,点击消费你的“后悔权”吧,在维权过程中享受乐趣。顺便提醒一句,不宜过度消费“后悔权”,滥用也会伤身。让“双十一”培养商家与消费者的契约意识,并成为社会进步的正能量,成为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原动力,这或是对“双十一”的新期待。

避免后遗症

王丹:每年的“双十一”过后,买家抱怨最多的就是商品迟迟收不到。今年是否能够避免“双十一后遗症”,令不少消费者纠结。

对于消费市场的不规范,有关部门和商家包括消费者都有难以推卸的责任。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规范,可让监管更严谨,也让相关纠纷的处理有据可依。在已出台规定的地方,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出现违规行为应尽快严格执法。为了消费者能有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当加强对经营者资质及身份信息的审查,打击个别经营者先涨价后降价等“虚构促销”乱象,并约谈电商提出促销要求,发布消费提示等,这些提前打好“预防针”的工作都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

全民努力才能让行业走向规范。对于商家来说,应重视法律规范、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加大商品和服务的保障投入,千万不要以十分的能力去做一百分的事情,这样不但会损伤消费者的信心,也影响商家的信誉。对于消费者,就是要理性消费,不要在低价噱头面前昏了头,遇到价格欺诈行为要及时举报,从而使得今年“双十一”少留遗憾。

责任编辑: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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