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洁有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
核心速读
“我们一家四口在县粮食局的一室一厅房间里住了15年,去年申请到了一套保障性住房,总算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真正的家。”近日,昌宁县温泉镇粮贸公司下岗职工袁瑞芳入住第5批保障性住房。像袁瑞芳一样,自2008年以来,昌宁县共有6790位住房困难群众受惠于保障性住房,圆了“有房梦”。
10亿资金从何来
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的昌宁,建设6790套城镇保障性住房,近10亿元的庞大建设资金需求如何保障,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现实考量。自启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昌宁全县动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6790套34.15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1990套9.95万平方米、公租房4800套24.2万平方米。同时并对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247户2.63万平方米、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690户8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居住难题。
针对建设资金筹措困难这个保障性住房建设最大的困难和问题,该县积极创新建设模式,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采取“五个一点”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分别是,按照政策减免一点,降低项目建设成本,累计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184.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一点,将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税收的1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1200.1万元;投融资平台融资一点,通过佳阳公司、城乡投资公司两个投融资平台,共融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亿多元;共建企业(部门)筹集一点,采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公共租赁住房后政府回购等形式,共建企业(部门)累计筹集资金2880.66万元;配套建设回笼一点,根据政策,配建商业设施2.5万平方米,可回笼建设资金1.25亿元。
与此同时,该县还健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的监管体系建设,严把制度保障等四关,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