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
关注群众 倾听民意 回应关切
【镜头】 “医保部门集建规立制、实施、监督、管理于一身,手中握有巨额的医保结余资金,如何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怎样让农民在大城市也看得起病”“发展社会办医在体制、机制方面还有哪些困难”“基本药物目录在推广,怎么百姓还是感觉药价‘越来越贵’”……一场有关云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诊”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在2013年度工作的重头大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期间,13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与我省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进行了“面对面”的问询答复。11个方面的问题核心只有一个:云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如何让社会满意、百姓受益?
问答来往、实话实说,许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深入交流之后解决的途径逐渐明晰。专题询问结束后,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加强跟踪督办,媒体充分报道,社会持续热议……一系列有效的互动使这场“问诊”取得了良好效果。
“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明确的工作思路中,聚焦民生成为其中重要的一章。
过去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通过立法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回应百姓期盼。另外,《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经过5年博弈最终出炉,《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顺利通过审议,保护“美丽云南”的法制保障得以再次完善。
“食品安全大过天”。在连年追踪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之后,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继续“紧盯”如何“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促进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力促考试招录公平透明,组织视察高考招录工作,督促加大招录信息透明度;检查企业工会条例实施情况,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题调研农村改革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继续将“三农”问题置于发展的重中之重;听取和审议了省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情况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司法公正,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组织对宣威市羊场片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对煤矿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气等问题进行整治……
“人大代表就是要为民代言”——这是不少新任省人大代表的履职共识。
细观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加快制定和出台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议案》等11件主席团交付审议办理的议案,以及《关于加快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的建议》等7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内容,维护百姓切实利益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依然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主题。其中,由李立等14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我省遗体和器官捐献管理办法的议案》后,相关立法工作开展顺利,目前该条例草案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一档,拟于2014年3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而黄秋萍等13位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快制定和出台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议案》,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研究办理后,有关立法调研工作也已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该条例的制定步伐,目前该条例已确定列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另外,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中,代表提出的76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结并作答复,代表满意率和解决
务实求变
转变思路 创新方式 改进作风
【镜头】 “这次我们不打招呼就来是为了了解真实情况,大家可以开诚布公谈谈心里话”。2013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在昆明组织了一次“没有陪同”的调研。
近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企业活力亟待再次激活。虽然“结构性减税”口号在各地喊得都十分响亮,但不少中小企业依然反映赋税不轻,部分地区税务部门征收“过头税”等现象也屡屡出现。旨在了解财税政策是否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应有的推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在去年专门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与以往的调研不同,这次调研走访的企业是随机选取的,调研小组也仅由三四人组成,调研过程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陪同。“这种方式避免了‘被调研’,确实听到了不少中小企业和基层纳税人的心里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说。随后,调研组根据调研情况写成了一份有分量的调研报告,集中反映了不少企业集中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强化监督、优化服务、推进改革等有针对性的意见。
回顾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工作,不少这样的新“变化”值得赞许。
“新形势、新变化对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孔垂柱曾多次强调,谋划人大工作要注重思路转变、方式创新,以履职实效取信于民。
立法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根据日前公布的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可以明显看出,不但数量有所控制,并做到了经济领域立法和社会领域立法并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明显存在问题的2件法规案,建议政府进一步研究后再提请审议;对立法必要性充分但内容有争议的7件法规案,采取了隔次审议方式保证充分调研;对条件尚不成熟或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法规案,搁置审议1件,终止审议1件。
“这在历年人大工作中都不常见,这说明常委会加强了立法工作的源头把关。我们要通过审议集纳各方意见,充分研究,做到慎立。”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提高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省人大常委会去年还改进了审议意见的整理和交办方式,从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始,将原来由各委员会整理审议意见转送政府办理,改为由各委员会综合意见后,提请主任会议进行研究,再正式提出审议意见交由政府办理。“提高审议意见的分量,加强对督办工作的追踪,自然就能提高人大的监督效果。”不少委员表示,这样的改进大大提高了常委会议审议工作的实效。
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为了增强监督实效,省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了“事后监督”、“监督后监督”,除了连续多年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外,还先后跟踪检查上一届常委会关于《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在医改专题询问4个月后对政府落实办理审议意见情况再次追踪审议。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还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据介绍,经过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以及健全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文处理等制度后,全体党员干部的履职热情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务实清廉的作风进一步树立。
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