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善高层次人才待遇
我省留不住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待遇问题。为此,《意见》专门就改善高层次人才待遇作了明确规定。
增加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意见》提出,在滇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年生活补贴提高到20万元;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在岗期间每人每年生活补贴提高到5万元。给予院士后备人才、“云岭学者”、国家“特聘专家”,在岗期间每人每年生活补贴5万元。给予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在岗期间每人每年生活补贴3万元。
提高人才奖励标准。《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荣誉制度,对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荣誉勋章。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二、三等奖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分别提高到5万元、4万元、3万元,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一次性奖励提高到2万元。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和发放生活补贴。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围绕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意见》提出,要认真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政策,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办理、工商、税务、金融、住房、海关、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为引进人才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联络员制度,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加强各类园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和人才创业基地建设,做好各类社会人才的服务、协调工作。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要求加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力度,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在产业园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中介机构,逐步把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中经营性业务交给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加大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拓宽各类人才发现、引进渠道,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加快人力资源无形市场建设,整合各级人才服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政府与企业、人才互联互通的“云南人才淘宝网”,将其打造成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网站。
与此同时,为避免过去“好政策没有收到好效果”的问题,《意见》在制定时一并把政策如何落实的问题统筹谋划。据介绍,截至目前,各相关部门已根据《意见》总体要求,制定了28个实施细则或配套政策,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落实部门和可供具体操作的规定,以确保《意见》能落到实处。
《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人才工作职责体系,将人才工作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和部门绩效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人才开发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省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人才发展报告制度。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维护人才合法权益,形成公正、和谐、包容、平等的人才法制环境。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社会风气,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组织、宣传、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民政、商务、卫生、国资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各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考核。
云南日报记者 张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