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铜运古道上的娜姑古镇
云龙县千年白族村——诺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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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的加快,特别是发展“大旅游产业”的提出,为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壮大旅游产业、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
今年5月以来,省政协文史委组织有关委员、专家成立专题调研组,由省政协副主席罗黎辉带队,就“云南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利用”开展重点调研。调研组先后赴省级有关部门,省内8个州市,省外6个省区,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查、座谈讨论、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广泛收集材料,对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利用进行了积极探索。
突出文化特色 加强统筹规划
“在保护与利用中,展示优秀历史风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双赢”是调研组开展此次重点专题调研的出发点与着力点。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历史文化名镇(村)61个,体量庞大、形态丰富,历史人文积淀厚重,民族文化特色突出,建筑类型风格迥异,地理分布较为广泛,具有“不可替代、难以复制”的独特魅力。长期以来,在保有“不可复制性”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利用,是我省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自《云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11—2030年)》出台后,我省61个名镇(村)相继完成了保护规划,并启动了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全省初步形成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城(镇村街)等多层次的保护框架,为名镇(村)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和规范指引。
调研组提出“在规划、开发、保护过程中做到‘一地一策,一策一议,各有特色’,避免抄袭模仿,防止千村一面的工作思路。”建议应在现有基础上,首先要就名镇(村)整体保护情况和历史资源现状特点进行分析评价,对各个名镇(村)的保护程度、蕴含价值和发展潜力进行系统评估、量化分级。其次,要在省级层面理清住建、文化、旅游、财政、发改、农办、国土等各部门的工作范围,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各单位职能履行。同时把名镇(村)的保护发展放在全省旅游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框架内,作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优先扶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