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印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将5年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向社会公布。
56件立法项目 分缓急定步调
根据此次出台的立法规划,我省2013至2017年的5年立法规划共分四类,其中确定立法项目56件。
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共38件,其中包括制定出台《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20件,修订《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18件。
第二类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共18件,其中包括制定《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云南省就业促进条例》、《云南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等13件,修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5件。
第三类为有现实需要但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其中涉及宗教事务管理、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网络信息保护、志愿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公共文化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
第四类则是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批准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审查批准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在56件立法项目中,《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9件法规案于去年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已全面实施。《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的相关立法、修订工作也已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