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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 提高质量
      发布时间:2014-01-06 11:11:0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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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立法思路 控数量提质量

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全面推进、注重成效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指导原则。省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项目56件,比上一届的70件有所减少。

截至2013年7月,我省现行有效的法规数量已达458件,位居全国前列。不少专家指出,在充分肯定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成效的同时,如何提高立法质量、注重法规成效应成为下一阶段立法工作的努力方向。

“地方立法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孔垂柱在去年召开的立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强调,立法工作要实现观念转变,要从“搭架子”转向“精装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也在2013年全省人大干部立法培训班上指出,立法数量过多、立法任务过重,将影响到质量的提高,立法工作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

细看此次公布的立法规划项目内容,不难发现一批群众最关心的养老、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立法项目占据了很大篇幅,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经济类项目和社会类项目在数量上达到了平衡。

“促进地方发展、致力改善民生、注重生态保护和维护公民权益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点。”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郑维川介绍,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力图从立法思路上实现“五个转变”,即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数量速度型立法向质量效益型立法转变、从粗放型立法向精细化立法转变、从注重立新法向注重法的修改完善转变。

立法工作的思路转变除了体现在“新立”上,还有“废”和“改”。另据介绍,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特别提出,要处理好总体规划与实践需要的关系,立、改、废并重,探索地方性法规清理常态机制,努力做到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

开门广纳民意 科学民主立法

“立法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孔垂柱强调,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要开门广纳民意,科学制定程序,突出在“开门立法”上下功夫。

2012年下半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从立法源头开始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全过程。同年,还下发了《关于报送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立法计划暨2013-2017年立法规划项目的通知》。截至2013年3月底,共收到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相关州市及社会各界报送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108件,其中制定72件,修订36件。这些建议项目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事业和生态保护等诸多领域,为科学编制规划、体现群众意愿,推动我省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提供了充实的立项论证依据。

广汇民智也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多来,围绕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和立法涉及的主要问题和预期效果等进行了多轮论证和研究。同时,多次召开立法规划立项论证会,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所征集部分建议项目的立项意见;分别召开立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和立法项目协调会,广泛听取意见等。孔垂柱、杨应楠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还分别率队在玉溪、大理等地主持召开片区座谈会,面对面听取16个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最直接的心声。

“立法工作的成效关键看实践效果,看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价。”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提升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下一步还将探索建立立法后期评估制度,对立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调研评估,进一步优化立法项目遴选机制。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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