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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农民如何进城
      发布时间:2014-11-03 10:31:5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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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新华村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村子”,它依托“云南旅游名镇”和“中国最大的手工银饰品加工批发销售集散地”两项支柱产业,成为了基础设施齐备、人民生活安康、产业兴旺、生态优美的特色城镇,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论坛中,新华村“不离本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引发大家的思考与共鸣。

“抛开产业支撑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各种手段促使农民离土离乡进城,却不解决农民进城后就业、保障、权利等问题,虽然城镇化率迅速提升了,却埋下了社会不和谐、发展不科学的隐患。”省政协委员、省社科联主席范建华说,真正的城镇化,应该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城镇化中“人”、“产业”和“地”的问题,因地制宜寻找更加符合各地实情的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究其根本,不仅仅是城区建筑面积的扩大,基础设施的完备,楼盘的林立等‘硬指标’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软实力’问题,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现代化。”省政协委员、昆明市政协副主席陆玉珍认为,新华村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内外并重、“软硬”兼顾,即在特色产业的支撑下,推动群众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从根本上实现现代化。

“没有产业的发展和集聚,就无法解决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问题。”省政协常委、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惠萍提出,要建立与所在城镇户籍居民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让农民工共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同时切实提高农民工就业收入,维护好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真正在城市安居乐业。

据介绍,今年以来,仅省级财政就安排了26项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15.7亿元,重点对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工业跨越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外经贸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接下来,省发改委、省财政等部门,还将继续在扩大就业、产业扶持等方面采取更多措施与扶持。

权益保障落实到位

真正享受市民待遇

“对转户农民来说,‘市民化’并非简单的身份转换,更为重要的是能否在城市生活得更加放心、安心和更为平等、有尊严。”发言讨论中,如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的各项权益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为确保农村转户进城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和待遇,我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出台多个专项政策文件,逐步缩小了附着在户籍上的政策差异,并畅通城乡要素流转渠道,努力实现“农转城”居民与城镇居民同城同权、同工同酬,并同等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其系列政策被形象地称为“盖两床被子、穿十件衣服” ,即让转户进城群众和城镇居民一道进入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五大保障体系、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还要让他们仍然保留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林地承包和林木所有权、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分配权等五项权益,满足他们保留退路的愿望,增强他们进城发展的资本,让他们愿进来、留得住、能发展。

进城农民在城镇参加社会保险的比率和保障水平低;受政策影响农转城人口到城镇后最低生活保障数额有限难以全覆盖;子女上学、就医看病依然“同城不同策”……孙灿坦言,农业转移人口难以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我省当前推进“农民进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之一。据统计,2013年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3个百分点,大量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城中村居民、失地农民等尚未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

“我们在与转户群众交流时了解到,担心未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和落实仍是转户群众最大的顾虑。”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金桂兰在发言中建议,各地以证书、合同文本等方式将转户群众的各项权益明确下来,解除转户群众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快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统一采集、集中管理、信息共享”的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在公安、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之间的横向互通和及时共享,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还是要加大改革的力度,要打破户籍制度对社会福利分配的束缚。”曲靖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张伦提出,应着力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医保参保补贴、义务教育资金分配、住房保障等利益接轨机制,逐步实现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面覆盖。

“针对不同城市的承载能力实行差异化的转移政策”、“加快城乡医保制度并轨,整合部门管理职能,实行统一的报销方式和标准”、“逐步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的公共资源配置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讨论中,大家围绕如何让农业转移人口的各项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纷纷建言献策。

“此次民生论坛的举办,凝聚共识、汇聚了力量,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孙灿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好转户进城农民“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政策,切实避免政策波动和打折,让转户进城居民吃上“定心丸”,让他们真正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参与主体、创造主体、消费主体和享受主体,让转户进城居民和地方政府等各方利益群体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得到实惠、见到实效。

声音

城镇化究其根本,不仅仅是城区建筑面积的扩大,基础设施的完备,楼盘的林立等“硬指标”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村民”向“市民”转化过程中的“软实力”问题,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现代化。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范建华

真正的“市民化”,是指农业转移人口在实现职业转变的基础上,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

——曲靖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张伦

农村转移人口在广义的“吃、穿、用、玩”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差异不大,最大的差异来自广义的“住、行、学、医”保障,在提供这一保障中的公共服务差异决定其意愿。因此,加大底线保障公共投入,逐步覆盖转移人口,就会激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愿。

——大理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民革党员 廖望科

应建设共有精神文化家园,培育农转城人口的本土意识、市民意识、主人意识,增强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推动农转城人口经济融入、社会融入,进而实现心理融入、文化融入。

——昆明市政协副主席 陆玉珍

建议取消带有歧视性、来自于城里人的“农民工”这一称呼,对农民工统一规范的改称为新工人、新市民或迁居工作者以利于他们更好的融入城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九三学社社员 钟学龙

本栏照片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黄喆春 摄

责任编辑: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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