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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人防工程3问
      发布时间:2014-09-19 10:37:3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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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乐士发说:“人防工程投入都很大,如果全部由政府投资,财政压力很大。企业投资的话,解决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还能为当地带来税收收益,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世纪乐地虽然是投资方,但只有45年的使用期,没有产权。”

不过,在项目的具体操作层面,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认为,“首先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推进项目,严防权钱交易等权力寻租行为发生;其次是要充分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相关项目尽可能通过听证程序决定;再次是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舆论和强化监督,让项目从立项,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到投入使用等每一个环节,保持统一性和连贯性并百分百落地得到执行,严防‘偷梁换柱’等损公济私的现象发生。”事实上,“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无论采用纯市场手段还是引资与政府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兴建,只有真正做到以上3条,方能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上的质疑,确保相关项目高质量落地。

记者 张帆 朱绍云 文/图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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