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向 依靠长效机制 延伸监管触角
为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农村群众自办宴席饮食安全,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
“50人以上家庭自办宴席,举办人应提前3天将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宴席菜谱等情况提出申请,主厨要有健康证,并留存食物样品48小时以上,不得加工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6年就将家庭自办宴席纳入了政府监管日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安全防护网络平台,形成了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目前,昆明已有2210余家自办宴席场所纳入了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依靠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和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对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将安全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后,我们还将借鉴对经营性餐饮场所的管理方法。”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海表示,下一步将对自办宴席场所进行食品安全评级并悬挂公示牌,“A级(优秀)是张开心的笑脸、B级(良好)是张微笑的脸、C级(一般)的表情则没有笑容,到时人们可以看‘脸色’吃宴席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洪介绍,目前云南已将农村宴席管理列入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立了预防为主、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的监管模式,初步建立了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和村信息员具体落实,全社会广泛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农村宴席食品安全责任承诺制度、农村宴席厨师培训制度、农村宴席督察指导制度、农村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预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内容,解决了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同时,通过不断宣传引导,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也在提高。
“从目前的情况看,云南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监管方面的尝试是有益的。从2006年开始,云南农村集体用餐食物中毒发生率大幅度下降,近5年来全省未发生源发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强化应急管理和培训教育上下功夫,要求宴席举办方发现参加宴请的人员发生腹泻症状,必须及时向村民小组报告,由村委会逐级上报,同时要求各地在疾病流行期间禁止举办宴请和集中式进餐;有计划地对乡村行政领导、乡级卫生监督员、农村卫生医师、农村厨师进行培训,并在农村地区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陈洪说道。
记者 陈云芬 通讯员 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