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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与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机制
1992年,在亚行的积极倡导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建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以下简称GMS)。该机制以跨境项目为主导,涵盖了交通、能源、电信、环境保护、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贸易便利化与投资、商务(私营)9大重点合作领域,启动了以南北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及南部经济走廊为旗舰的一大批优选项目。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云南省从起步阶段就积极参与到GMS合作中,成为国家参与该机制的窗口和前沿省份,探索和积累经验,不断成长。云南省充分发挥地处湄公河上游地区,与GMS合作成员国缅甸、老挝、越南陆地接壤的天然优势,努力实践,为GMS合作从蹒跚起步,到步入正轨,直至走向蓬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云南省还曾于2005年在昆明成功举办了GMS第二次领导人峰会,并曾两次举办部长级会议和多个论坛及工作组会议。一系列次区域合作的重要硬软项目,如昆曼公路、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等的建成和实施有力地支持了云南省的发展,成为云南对外开放所倚重的一个优质高效的合作平台。在中柬老缅泰越6国及亚行的共同努力下,GMS也成为本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一个国际次区域合作实现共赢的典范。
亚洲开发银行行长 中尾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