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要闻云南 > 正文
云南“引权入笼”的新尝试
      发布时间:2014-02-13 10:20:45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网友看述廉

林森:

很多领导干部的家庭关系、财产多少一直以来都是讳莫如深的话题,这使得部分干部可以安全地躲在暗处大肆钱权交易、违法乱纪,却逍遥地躲过公众的监督。干部公开述廉,这是一种进步。

坐井观人间:

公开之后还有没有核实的机制?谎言有没有处罚机制?

Ziseqingwei:

不仅要公开述廉,还要明察暗访,让述廉官员为自己说的话负责。

薛家明:

在廉政拷问之下冒汗的干部,在以后的工作中可定会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不敢随意过“雷池一步”,希望廉政拷问这种“自选动作”早日变成述廉的“规定动作”。

陈彦佳:

述廉仍属于思想教育的范畴,其实现形式更多地依赖于述廉干部自身的思想觉悟和自觉性,缺乏强制力的保障,希望通过一年一度的述廉报告让领导干部自爆其短,在有些情况下,可能行不通。

默客:

推广“述廉制度”,让领导干部通过自揭家底来自律,不失为拒腐防变的一个好思路。但要防止述廉在实际操作中变味,还应做好三方面的保障,即明确规定述廉述什么,如何述,并做好相关制度保障。

冀刘立峰:

权力不会自己走进制度的笼子里,云南省纪委述廉测评质询为“引权入笼”开了个好头,这种制度的规范化、长效化、严厉化必将有力敦促带动一方廉洁正气,并为领导干部家庭事务和财产申报制度提前备课,打下基础,为预防腐败、构建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开创了新局面。

评论:述廉要动真格

 不久前闭幕的云南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8位州、市委书记和省直部门的“一把手”向省纪委委员进行公开述廉,接受评议和质询,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既是我省对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所做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创新之举。

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态度坚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构筑起了惩防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我省以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廉洁政治的实际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再接再厉开新局,需要我们紧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不断创新党的纪检监察体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众所周知,“一把手”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何实现对其有效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也是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关键。述廉就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但以往作为领导干部述职的一项附带内容,容易被“轻描淡写”。此次公开述廉,单独作为一个专题郑重进行,不回避敏感问题、私密问题,要接受评议和质询,之后还有审计跟进,如果故意隐瞒、回避重要情况将受到党纪处理。述廉动真格,体现了党对于人民的负责、对干部的爱护。严明党纪能够让“一把手”们时刻警醒,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作风建设之弦和勤勉工作之弦,不滥用手中的权力,不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更好服务人民。开展“一把手”述廉测评质询,是扎牢制度之笼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深刻认识述廉对于预防腐败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述廉问题上实打实、硬碰硬,不管职务多大、地位多高,发现苗头果断制止,触犯党纪国法绝不姑息。通过述廉制度的进一步严格、规范运行,有力促进全省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出更加清正廉洁的政治风气。

记者 程三娟 季征 瞿姝宁 张潇予(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钱霓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