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病有所医,是老百姓的期盼也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深化资源合作,使有效的医疗资源进一步盘活与优化,编织起了一张民生保障的大网。
话题
2月13日,云南省医保中心主任王艳君做客“金色热线”,现场答复大家关心的居民医保覆盖、缴费和报销、异地就医和大病保险等热点问题。
体现公平 城镇居民医保网全覆盖
2007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大学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医保范畴;2009年,全省所有州市均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截至到2013年底,我省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已达660.89万人,实现了医疗保险在制度上的全覆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到底执行情况怎么样?群众对这项工作还有什么意见?
“我属于城镇居民,医保卡中每年有200元门诊费,年底没有用完,为什么全部要上缴?为何我们的医保卡不能在药店刷卡买药,只能在指定医院刷卡?”13日的节目现场,怒江州贡山县的彭先生打进热线一连提出两个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分为两类,一类是住院待遇,第二类是门诊统筹待遇。您说的200块钱门诊费,属于门诊统筹部分并没有划入到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因此也不能在药店刷卡使用,但此项待遇在2013年已提高到400元。”省医保中心主任王艳君耐心回答听众提问。她说,现在我省城镇居民医保仍然处在低水平广覆盖的起步阶段,居民一年只缴70元钱,全年300多元的筹资水平与职工医保的1500元到2000元有着较大差距,筹资水平的差距决定了待遇水平的差异。
虽然制度建设上全省城镇居民实现了全面参保目标,但在具体操作中,仍然有群众反映,一些区域部分特殊人群的参保问题依然存在不畅顺、不方便、不公平等问题。
对此,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我省着力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实施州市级统筹整体推进,实现了全省各地在筹资水平、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住院医疗待遇等方面政策的基本统一,保证制度上的公平性。但在实施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让医保的普惠政策确确实实落实在每一位群众身上,真正做到全民参保,人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