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析
热点一:重大疾病指哪些?报销政策是什么?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重大疾病指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栓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
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扣除全自费的剩余费用)报销,首先按原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计算统筹支付待遇,报销比例不足90%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到90%;超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90%。
热点二:医保中心采取什么措施杜绝“套保”现象?
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支付稽核专项检查。召开年度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服务协议规定查处情况通报会,对违规情况、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予以公开通报,促进医疗机构做到自我查找问题、完善制度,认真自我约束,规范医疗行为,用好医疗保险基金,为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
认真处理投诉和来访,切实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和处理。只要有群众反映定点医疗机构侵害其医疗保险权益的行为(如住院期间门诊缴费、拒收治参保人员等),主管部门将从受理投诉、协调处理、责令整改和结果反馈均做到跟踪落实,保证每位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热点三:对违规使用社会保障卡有哪些防范措施?
加强对参保人员违法违规骗保的防范查处力度。针对近年来开始凸显的参保人员伪造异地就医资料;特殊病患者、离休干部门诊开药倒卖等违法、违规骗保现象,采取对大额医疗费用或存在疑点的情况进行复核,对频繁就医的数据进行跟踪核实等措施进行防范和查处。一经查实,及时对参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清退相关费用,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系统功能。各级医保中心将特殊病、慢性病的病种用药范围在系统中加以显示,病种待遇享受者只能开具与病种相关的用药,开药剂量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处方管理规定》。同时通过开发审核监控软件,对参保人员开药情况开展智能化审核和监控,及时发现违规使用社会保障卡行为的出现。
热点四:能否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网点?
目前,省医保中心已在3家医院和昆明铁路局增设社保卡解锁服务点,将现在1个解锁点变为5个解锁点。
医保中心将不断完善医疗保险信息服务系统,启动实施云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全省社会保障卡卡务业务跨统筹区经办管理,即通过建设全省互联互通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系统平台,联通全省范围内17个统筹区、145个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机构,实现机构间的协同办公与信息共享,满足全省现有900余万持卡人员在全省任意相关经办网点享受社保卡的挂失、补办、换卡、解锁的服务需求。
(记者 尹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