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二
纳税负担“三减轻”
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全面清理并取消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重复报送的各类资料,取消附报资料13类,对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凡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减免税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的纳税人,不再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选择电子申报方式且报送资料数据完整、格式规范的,按年度报送相关纸质资料。
减轻纳税人表单填写负担。大力精简取消附报资料,简化签字程序,简化填单业务,推行“免单”、“免填单”业务,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能够提供完整涉税资料的,由地税工作人员根据已有数据、资料、信息生成或制作涉税表、单、书、证,经纳税人签字确认或补充填列后,即办理相关手续。推行“免单”业务2项,“免填单”业务12项,简化签字程序24项。
减轻税务检查负担。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对办理开业登记的纳税人一段时期内可预见的调查事项实行前置调查,在开业登记调查时一并进行。对可通过征管系统查询、资料查阅、通讯调查等方式核实情况的,原则上不进户核查。对于多个调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调查核实的,合并各部门进户检查任务,统一实施、结果共享,实行“一次到户、一次审核”,减少入户审核调查和纳税评估的次数。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两次进户。
行动三
推行移动便民办税
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涉税服务渠道,通过与地税征管业务系统有效对接,建立集政务公开、税法宣传、政策咨询、税务业务辅导、新政解读、信息查询、涉税申请、涉税办理、短信推送等内容的综合移动办税服务平台,提供全新体验的移动办税新模式。进一步整合全省纳税服务平台资源,构建覆盖所有税款和税种共13类申报的网上服务平台,全面实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探索同城通办和自助办税,实现90%的企业纳税人网上申报,100%的个体工商户简易申报、批量扣税,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全方位办税需求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