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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之困何解
      发布时间:2014-04-25 11:21:0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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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支招

“在资质审核方面提高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的准入门槛,一旦有企业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话,除了对其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及违规记录外,实行企业和单位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市场的准入条件,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减少扬尘污染的危害。 ”

——市民王刚认为,扬尘控制的技术含量不大、经济成本也不是太高,但是监管的难度和成本却非常高,政府应当把控制扬尘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内容。

“相关部门对渣土车的运营有时间限制及载重限制。曾经听到多位渣土车经营者抱怨,不超载就没利润,无法经营。除了资源配置的问题外,政府也应该考虑政策设计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并研究解决方案。”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崔运武认为,政府的社会管理应该与服务并行,只有在政策对运营者公平、合理,并能保持一定利润空间的情况下,受治理方才会心悦诚服。

“环保部门可以联合交管部门,充分利用道路监控设施设备对扬尘污染现象进行监管。另外,对扬尘点的管理,也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则及详细的操作规范,将实用技术纳入政府法律文件要求强制执行。如住建部门对扬尘治理设施不到位的分别挂红牌、黄牌警告,对被挂红牌的工地施工方在几个月内不能参与其他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经理以上职务的人也不能去其他的单位任职等措施。”

——韩女士一肚子委屈,她每天送孩子上学所经过的新闻路延长线,工地上的灰尘笼罩着整条街,迷得连眼睛都睁不开。等到下班回家,估摸晚上9点至10点左右,全家人又要饱受“钻石广场”工地打桩机的噪音摧残和运送渣土车的灰尘污染。她认为,相关部门不能进行有效监管,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适合的监控手段。

记者 张馨云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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