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云南科学发展
根据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的要求,常委会着眼全省大局,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工作创新,加大监督力度。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组织执法检查6次、代表视察3次、专题调研6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00多件(次)。
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重要经济工作的监督。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全省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在依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4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同时,专题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并按季度听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针对经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督促落实省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报告,督促落实国家战略,筑牢云南粮食安全屏障。组织调研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提高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依法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将201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审查范围,从地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决算,首次扩大到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决算。首次在审计工作报告中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首次在常委会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时,印发整改较好的部门书面报告,要求10个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加强整改监督。专题听取2014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汇报,专题调研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调研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省政府的沟通,建立与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的联动机制,全程跟踪调研10个省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督促依法批复,强化监督效果,2014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在法定时限内的批复率达100%,项目支出细化率达到53.8%。
三是关注民生保障。根据云南地震灾害频发的实际,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提高防震减灾能力。鲁甸、景谷地震发生后,及时深入灾区调研,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保障群众生活,抓好恢复重建。组织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促进疾病防治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难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询问后续整改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问效,促使监督成果不断转化为工作成效。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征地拆迁这一热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征地拆迁中民生保障工作的报告,督促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失地农民利益。抓住社会关切的禁毒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如期实现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目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跟踪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题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执行情况,跟踪落实企业工会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检查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执行情况,督促解决涉诉特困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专题调研我省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情况,督促落实相关政策。
四是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从民族众多的省情出发,组织调研涉及民族地区发展的10个重要问题,向省委提出41项建议,得到充分肯定。重视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加大示范区宣传和建设力度,加强理论研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抓好目标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