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让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是我们担负的重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云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首次离京考察就来到云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总书记对云南的高度重视、对云南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各项工作,殷切希望云南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发展的高度,明确了云南的发展地位,深刻阐述了事关云南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的前进方向和重要任务,高瞻远瞩,内涵丰富,对于我们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更好地推进富民强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总书记的要求化作依法履职的强大动力,牢牢把握总体要求,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五个着力”的重点任务,使地方立法主动适应发展需要,主动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始终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监督,坚持突出重点,依法探索创新,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充分地发挥好代表作用,与全省各族人民一道,团结奋斗,奋力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根据建设法治云南的要求,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改进立法工作,努力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
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向省委报告涉及云南重大体制改革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法规制定和修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民族自治地方五年立法规划,认真编制和落实年度立法计划,保证云南改革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的制度,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立法精细化,完善地方性法规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清理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和审议工作机制,开展立法协商,拓宽社会各方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
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文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围绕保证重大改革发展举措于法有据,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及时依法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认真落实立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