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决定》强调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此如何理解?
赵志彬: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是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途径、必然要求。人往往都有弱点,需要防微杜渐,犯点小错及时提醒、警示、处理了,也就降低了一错再错、错上加错的风险。反之,就会肆无忌惮、愈演愈烈。我省近年来查办案件情况就充分印证了这个特点,有的人把违规收受或公款赠送名贵茶叶、玉石、“红包”和乱插手、乱干预当成小事,最终发展到严重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小问题演变成大要案。实践证明,落实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就是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形成震慑、减少腐败存量,也要把大量的工作放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性、常态化监督管理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遏制腐败增量。今年1至7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监督,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经初核对情节轻微问题采取适当处理637件,组织处理306人,对反映失实的1337件予以澄清。
记者:今年以来,省委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决定》强调要“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下一步我省将怎样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赵志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不能输的斗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坚定不移抓党风、严党纪、反腐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中央反对腐败的立场是坚决的、旗帜是鲜明的、态度是坚定的、措施是有力的。下一步,省委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状态,以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心决断,进一步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明确导向,坚决把抓党风、反腐败的历史车轮推向前进。
一是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突出三类“重点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三个“重要时段”(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
二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把案件办成铁案、赢得人心。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对办案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关注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坚持快审快结,慎用、少用“两规”,违纪问题查清楚后,就要尽快移送司法机关。
四是坚持“三个区别对待”:对腐败分子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涉案人员进行挽救帮助,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教育警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区分开来,与有法不依区分开来,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保护干事者、惩治腐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