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解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下)
昨日,本报刊登了云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郭海华对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解读,就《决定》传递出来的重要信息进行了分析说明。而如何将《决定》明确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记者采访了云南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
记者:刚刚胜利闭幕的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能不能谈谈你对严明党规党纪与全面从严治党关系的理解?
赵志彬: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强调要立规矩、讲纪律。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时,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便专列了“纪律”一章。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讲话指出:“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者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明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90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第二,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纪和国法的概念不同、对象有别,绝不能混为一谈。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确立的言行标尺,国法是面向公民的行为底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党?怎么从严?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和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无数的腐败案例也一再印证:凡破国法者,无不从破党纪开始,一旦跨过了党纪划定的红线,个人和组织都将付出沉痛的代价。因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党纪”在“国法”前,“党纪比国法严”。
第三,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省正风反腐的现实需要。白恩培、仇和、张田欣、沈培平等严重违纪违法,一方面肆意践踏党的纪律和规矩,严重违纪违法,一方面带坏了云南党风政风,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把党风转过来、把政风扭过来。重点要做到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决反对个人和少数人专断;四是要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