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成效论英雄
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要问责
市委坚定“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坚持把抓党建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营造了“主业”主体抓、“主角”主动为、“主责”主导人的良好氛围。
市县设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党建办。认真贯彻省委要求,及时充实“丽江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书记为成员,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同时,设立市、县“党建办”,由组织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设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各1名,配备2至3名党务干部,具体负责抓好党建重点工作。
选优配强基层党建骨干队伍。全市65个乡镇均按副科级配备了组织委员和一批组织干事,使乡镇街道抓基层党建的人员普遍达到3人以上。两年来,市、县共举办20多期专题培训班,集中培训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农村党组织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两类”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等1780人次,选派60名乡村基层干部到全国名村挂职锻炼。
选派机关干部驻村联户“挂包帮”。推行干部党建联系点与扶贫挂钩等“多点合一”制度,市委常委每人联系1个乡镇街道,县区委常委每人联系1个村社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村组,市、县领导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220个。推进机关干部“三联双帮”和年轻干部“两增双提升”计划,选派市、县、乡机关干部457名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及“第一书记”,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1名领导干部联系、1名指导员驻点指导,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都有1名“第一书记”。
健全基层党建考核问责机制。分级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逐级明确责任。出台《丽江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明确25条问责标准,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长期打不开局面;抓党建不力,问题较多的党组织负责人,从严进行问责处理,以坚决的态度、严厉的措施,增强各级抓党建的主业意识、主体责任、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