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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落实<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1-16 09:04:5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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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设廉洁政治

(四十三)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职能和工作职责。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完善决策机制、程序和问责纠错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党政部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四十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制度。

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履行监督职责。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制定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意见。改进省委巡视制度,加强重点巡视和专项巡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切实加强巡视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范利益冲突、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落实力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加快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四十五)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围绕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随机调研机制。改革会议公文制度,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并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规定。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对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突出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探索实行官邸制和“周转房制度”。

十二、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建设民族文化强省

(四十六)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推进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研究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方案,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探索建立主管主办制度与现代企业出资人制度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完善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联动机制。推进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和综合传播网络建设,建立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壮大社会主流思想舆论市场。加强新型媒介的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完善新闻发布、重大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舆情研判、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机制。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

(四十七)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省属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促进文化资源合理流动。打造专业文化市场和产品交易市场,培育和拓展文化要素和中介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相结合,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继续深化旅游产业发展改革试点,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做强做大云南特色文化产业,着力打造体现云南特点的知名文化品牌。

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引导文化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小微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

(四十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城乡区域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农村、边境地区和民族贫困地区为重点,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设施建管用机制,整合基层现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体系,促进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组建理事会,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采取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十九)增强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弘扬以“高原情怀、大山品质”为核心的云南精神,推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云南民族文化对外交流新机制。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加强以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国家为重点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云南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支持对周边国家开展华文教育和民族文化交流,积极探索云南参与驻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和运营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文化交流、传播、贸易,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外文化市场。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

(五十)加强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建立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古籍合理保护开发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全国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加强文化保护地方性立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资助和激励机制。深入挖掘云南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宗教文化资源,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建立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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