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建设美丽云南
(六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研究制定全省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对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和完善交易规则。探索建立活化使用权,保障收益权,激活转让权的资源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推进全省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六十一)严格生态红线管控。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守划定的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红线,加大对越线行为的惩戒。加快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禁止开发区域为支撑的全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建立健全有利于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与开发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推行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共建共管,开展异地就业补偿试点。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级贫困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快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
(六十二)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有利于自然保护区、主要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政策补偿。完善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新的生态有偿服务机制,拓宽生态补偿方式和渠道。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汇交易。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健全水资源费调整机制及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六十三)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环境保护投入、科技支撑、跨区域协调及综合治理等有效机制,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十六、切实加强领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六十四)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州(市)、县(市、区)党委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督促、检查责任。
(六十五)强化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把关作用,构建便捷有效选人用人管人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体系。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现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终身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适当降低边远艰苦民族地区进入门槛。
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创新育才引才用才体制机制,吸引省外境外优秀人才来滇创业发展。建立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完善滇沪等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锁定“八有”服务目标,构建“四级”服务体系,健全“三联”服务机制,落实“三化”服务要求,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向服务转移,工作方式向服务转变。
(六十六)建立完善人民主体和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重要作用,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正能量。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联系群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深入基层随机调研的工作机制,推行联系群众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六十七)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省级层面建立形成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合建共用,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支持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加强军地联合应急体系建设。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完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政策制度,提升全民国防意识。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完善平时征用和战时动员法规制度。深化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军转干部安置模式,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就学优待措施。
(六十八)营造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解放思想,始终保持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气神。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新闻媒体要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及时总结宣传在改革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鼓励基层和各族群众充分发挥改革首创精神,营造全社会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
(六十九)狠抓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意见》的配套文件和具体措施。要正确推进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改革方向,遵守政治原则和底线;要准确推进改革,按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推进,不超出中央确定的界限;要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拖延,该试点的不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超前推进;要协调推进改革,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争取最大综合效益。
全省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一往无前的勇气、雷厉风行的豪气、披荆斩棘的锐气,以敢于啃硬骨、敢于涉险滩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谱写云南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大业的历史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